2019年法考主观题考试案例分析的题型有哪些

据悉,2019年法考主观题考试时间是10月13日开考,距离今天还有5天时间,在剩余的时间里,大家可以调整一下心态,看看考试的题目,为考试做最后的准备。小编给大家整理了法考主观题考试案例分析的题型,一起来了解吧。

2019年法考主观题考试案例分析的题型有哪些

2019年法考主观题考试案例分析的题型有哪些

1.综合类案例

(1)考点综合类

所谓考点综合类案例,即在一个案例中,考题中会涉及民事诉讼乃至仲裁的各种考点,如管辖法院、适格当事人、一审、二审、再审等等,会在一个案例中有所体现,此为考点综合类案例。

除2018年、2014年、2015年,其他年份题目均为考点综合类案例。此种题目相对得分较易,因为知识点相对分散,题目之间关联较小,忘记一个知识点,不会影响其他题目的答题。

(2)科目综合类

所谓科目综合类案例,即在一个案例中,考题中不仅会涉及诉讼、仲裁等程序法的知识点,还会涉及如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实体法的知识点,同时在做程序法的知识点时,要以实体法律关系为依据,此为科目综合类案例。

另外还有一种科目综合类案例也不容忽视,即民诉科目与法律职业道德(法官、检察官、律师)的行为结合考查,对以上人员的行为进行点评。

2018年以前的考试中,民诉会单独出一道案例分析或论述题,而在2018年中,民诉没有单独出题,即为科目综合类案例,在必做题中,民诉与民法结合考察,在选作题中,民诉与商法结合考察。在2019年主观题考试中,虽然不清楚是否仍是民诉与民法结合出题,但实体法与程序法结合考试是为大势所趋,与实务也最为贴近。

2019年法考主观题考试案例分析的题型有哪些

2.单一类案例

所谓单一类案例,即在一个案例中,涉及的考点比较集中。如在2014年、2015年的考题中,集中考查了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的救济途径(第三撤或再审)。此种题目得分容易两极分化,基础牢固的考生易得高分,基础薄弱的考生则得分较低。不过从去年的考题来看,在今后的考试中,单一类案例出现的几率较小。不过在复习过程中,考生可知此集中考查的知识点为出题人所偏爱,不排除仍以案例的其中一问来考查。

(二)法律文书

在民事诉讼中,法律文书的考查主要集中在起诉状以及判决书,除了基本的格式,在判决书中,还涉及到对事实的认定问题,此部分名为民诉知识点,实为民法知识点。

在2013年的考题中,曾出过一题,考生可在起诉状或判决书择一作答。

对于法律文书,考生需要做的就是常看、常练,即多看优秀的文书,自己也需要动手练习。

(三)论述

论述题,即就某一制度或观点进行理论性的分析,在2013年的考题中,考生论述的是“调解与审判”的关系,此种题目为开放式作答,一般考生得分易,得高分难。在法考改革后,以论述题的方式出现的可能性比较小。

上考网点评

参加此次法考主观题考试的朋友记得打印准考证哟,不要忘记了!

发表评论
已有0人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upkao立场。

网友评论

Copyright © 2008 - 2021

备案信息
鄂ICP备2021014559号-1 联系方式:shangkaowan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