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2019综合评价招生简章(附报名流程)

目前,包括扬州大学在内的多所江苏高校相继发布了2019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对于江苏省的考生来说,是难得的机会,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简章的内容,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扬州大学2019综合评价招生简章(附报名流程)

扬州大学2019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具有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综合素质优秀和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突出的江苏省应届高中毕业生,对照报名条件,由本人申请、经所在中学审核确认后可报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

二、招生计划

综合评价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9年本一批次招生计划总数的5%(260人左右)。

三、招生专业

表中各类别招生专业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专业(类)以我校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扬州大学2019综合评价招生简章(附报名流程)

扬州大学2019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条件

㈠ 基本条件

1.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等级或“合格”等级;

2.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总表中,“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项中获得2个及以上“A”等级,其中“运动与健康”项为“A”或“B”等级。

㈡ 专项条件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

3.语言文学类:高中阶段语文成绩较好,在高三第一次或第二次模拟考试成绩在115分(含)以上(以Ⅰ卷满分160分计,不含Ⅱ卷附加分),并且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高中阶段英语成绩较好,在高三第一次或第二次模拟考试成绩在95分(含)以上(以满分120分计),并且在全国创新英语大赛或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扬州大学2019综合评价招生简章(附报名流程)

4.思想道德类:思想道德品质优秀,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含)以上各种思想道德品质类奖励或荣誉,或获得地级市(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5.农科学科潜质类:热爱农学学科类专业,立志服务三农,在高三第一次或第二次模拟考试中成绩在年级前30%,或高中阶段化学或生物成绩有三个(含)以上学期位于年级前20%。

注:

以上条件所对应的获奖证书、荣誉称号证书应在2019年4月20日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

报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须具备报名基本条件,并且具备专项条件所列之一,其中报考1381代码文理科的,须具备专项条件1-4项之一;报考1382代码理科的,须具备专项条件1-5项之一。

扬州大学2019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流程

实行网上报名与邮寄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缺一不可。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0日至2019年4月20日。

2、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报名网址http://bm.chsi.com.cn/报名,并根据要求网上填写报名资料,填写完毕后提交。

考生报名时,即在报名系统中自助缴纳招生测试费60元(报名前请认真审读招生章程,对照条件慎重考虑。不限制考生报考院校数,但面试时间冲突时,只能选择1所院校面试。缴费之后概不退款)。考生不能文理专业兼报;理科考生只能选择1381、1382中一个代码内的专业填报,不得兼报。

扬州大学2019综合评价招生简章(附报名流程)

须提交的材料:

⑴报名申请表

⑵考生自己手写的个人陈述材料,800字左右

⑶考生符合学校综合评价报名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特长佐证材料等)

⑷经中学学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汇总表及年级排名汇总情况表复印件

⑸经中学学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总表;⑹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邮寄书面材料

申请人将五-2中所列⑴-⑹材料〔(报名申请表、陈述材料、成绩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通知单、综合素质评价总表等为原件(盖章的复印件视为原件),获奖证书、特长佐证材料、身份证等为复印件〕以“报名申请表”为封面装订(不需要用文件夹等其他方式包装),于2019年4月21日12时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或顺丰快递方式寄至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邮编:225009)。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寄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不接收EMS、顺丰之外的其他快递方式)。

扬州大学2019综合评价招生简章(附报名流程)

扬州大学2019综合评价招生选拔程序

1、公布政策

学校将通过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及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综合评价录取政策。

2.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扬州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小组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9年5月15日前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并报省教育考试院。

通过初审者须在网上确认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5日)。未确认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报到

通过资格初审并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9年6月15日上午8:00—下午17: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特长佐证材料)原件到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文津楼一楼大厅办理报到手续,并领取准考证。

4、面试

时间:2019年6月16日上午8:30

地点:扬州市华扬西路196号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文津楼

5、录取名单公示

6月22日前,将入选考生名单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同时报省教育考试院,在中学、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及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

发表评论
已有0人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upkao立场。

网友评论

Copyright © 2008 - 2021

备案信息
鄂ICP备2021014559号-1 联系方式:shangkaowang@126.com